环境良好的中卫市

环保部门人员在实地提取样本,进行环境监测。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对于这一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有着深刻的认识和感悟——据史料记载,中卫市在秦汉时期一直是林丰粮茂、水草肥美的地方,元代以前是西部重要的粮草补给站。后来随着人口增多和过度砍伐,植被大幅减少甚至荒芜。新中国成立后,中卫市经过艰苦探索,创造了“草方格”治沙法,破解了治沙难题。至此,中卫市人居环境开始逐渐好转。

2004年,中卫撤县设市,提出必须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宜居中卫。今年年初,中卫市委、政府以党发1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快建设“天蓝、水清、地绿、气净”美丽中卫。

经过10多年的建设,如今的中卫市,可以说是中国西部一座美丽、宜居的“沙漠水城”。中卫市林地面积达到7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2.9%。城市“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模式在全国推广,先后荣获“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中国生态文明价值城市”“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殊荣。

既要发展工业又要保护生态环境,中卫市也经历了沉痛的教训。2014年,在媒体曝光了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后,中卫市的决策者痛定思痛,立行立改,铁腕治污。用1年的时间,从根本上解决了涉事企业污染问题。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对于这次沉痛的教训,中卫市提出一定要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中卫。

作为中卫市环境保护工作管理部门,中卫市环保局始终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和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狠抓重点领域污染防治,严肃查处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生态红线,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氛围。

抓重点,全面加强环境保护

突出责任落实,层层压实环保“军令状”。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中卫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主要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召开全市环保工作大会,分年度印发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计划,将环境保护任务逐项分解到县(区)、部门和重点企业,与县(区)、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人、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处罚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到责任共担、压力同负、齐抓共管。

狠抓水污染防治,确保全市百姓喝上“放心水”。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为重点,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一方面补齐历年来环境“欠账”,另一方面对现有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确保全市重点流域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目前,黄河中卫段出入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一是对辖区重点流域清水河干流、支流、重点入黄排水沟和污水处理厂等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督查通报,落实河长责任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区)、部门进行了约谈,督促其抓好整改落实,在清水河泉眼山、中卫香山湖两个国控断面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二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全市3个省级工业园区完成了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和建设,建成中卫工业园区中水厂。三是强化城镇污染治理。对中卫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中宁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建成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准,新建的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四是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完善了环境卫生保洁机构机制。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各县(区)分别印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制定了《中卫市2018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绘制了1∶50000禁养区分布图,对全市规模养殖场要求建成治污配套设施。五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对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建设了界碑、界桩、围网,完善了水质预警监测能力。各县(区)积极开展了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六是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印发了加油站油罐更新改造行动计划,对全市加油站油罐进行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漏处理。七是加强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对重点入黄排水沟开展“清河行动”,封堵污水直排口。对中卫第三、四排水沟上游城区段实施排灌分离综合治理工程、中宁县北河沟综合整治工程,建成了海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湿地和中宁北河子沟入黄口生态湿地工程。制定了第一、第四、第九排水沟综合整治方案。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全力呵护“中卫蓝”。以城市燃煤锅炉、机动车、城市扬尘、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不断加大力度,综合施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10月底,扣除沙尘68天(去年同期扣除38天)后,有效监测天数236天,优良天数214天,优良天数达标率90.7%,较去年同期(优良天数达标率82.3%)提高8.4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7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6.4%;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6.1%。一是加快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实施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专项整治,目前,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二是全面推动重点行业达标排放治理改造。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对部分企业无组织排放进行重点治理;实施水泥、铁合金、电石等企业料场封闭式改造。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全市所有加油站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汽油、柴油。继续淘汰老旧车辆。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强化路检路查工作,严查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辆率先推广使用液化天然气、电动等清洁能源车辆。四是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在主要道路设置渣土整治检查站,长期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在建筑工地强制推行标准化工地要求,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6个100%”措施。

确保土壤环境安全,焕发土地“新活力”。一是强化农用地环境质量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九项制度规定,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管理。引导工业项目向中卫工业园区集中,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与全市30家重点行业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土壤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和企业用地土壤自行检测。印发《关于中卫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方案》,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三是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印发《中卫市2018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卫市2018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和残膜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沙坡头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抓好“白色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环境污染。四是强化固体废物监管。印发《中卫市2018年涉工业固体废物企业专项检查方案》《中卫市2018年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加强了企业固体废物监管,对存在环境突出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

加强生态建设,着力营造农村“新面貌”。以生产发展、环境优美、农民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目标,整合农村危房改造、人畜饮水安全、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一事一议”、环境综合整治、“三改”、电网改造、农村污水处理、阳光沐浴、农民体育健身广场等涉农项目,大力推进美丽城镇、美丽村庄建设。成立乡村保洁服务站,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转、市(县)处理”垃圾收集转运模式,实现乡村生活垃圾集中收处。积极争取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资金,为各县(区)乡镇、行政村配置了垃圾车辆3152辆、垃圾桶3.4万个,建设垃圾中转站20座、垃圾填埋场23座、生活污水处理站18个,经过近几年的综合整治,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有效的治理,农村村庄变得整洁了、路面干净了,农民群众感受到了环境整治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一是狠抓环境监管。采取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和重点突出问题必查的形式,对辖区内重点源和一般污染源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组织开展燃煤锅炉、化工制药、水源地保护、固废安全处置等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整改。二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狠抓环境监管,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巡查等方式对辖区内重点及一般污染源工业企业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1月~10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余人(次),检查污染源1350余家(次),对133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实施行政处罚,处罚1257.23万元。三是加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12369”投诉热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案件集中梳理解决。对力源丰有机肥有限公司生产散发恶臭气味影响居民生活一案及沙坡头堤坝有限公司锅炉烟气污染果园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一案,经多次走访协调,最终均达成和解。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83件,所受理投诉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抓根本,奋力打好环保攻坚战

2014年以来,媒体连续两次曝光中卫环境污染问题,引起了中央和自治区关注,中卫市不回避、不遮掩、不推卸、不搞权宜之计,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挂牌督办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2015年以来,中卫市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市重点工作来抓,先行先试“党政同责”环保事权改革,在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和工作问责,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召开全市环保工作誓师大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环保工作主要目标、防治重点和防治措施;出台了《中卫市公职人员环境保护问责办法》,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对公职人员环境保护过错予以严肃问责。

下大力气整改突出问题。中卫市成立6个排查整治组,按照“一个企业都不放过、一个产生污染的环节都不放过”的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业企业环境和重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排查企业345家,对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18家企业29个突出问题,由各企业委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等9家单位编制治理方案,治理过程委托第三方进行全过程监理。共回抽处理蒸发池废水44.85万立方米,安全处置危险废物38.4万立方米,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67.2万立方米。

注重精准施策系统治理。中卫设市较晚,环保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增加了环境整治的难度。中卫市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协调支持下,邀请有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对中卫工业园区周边地下水进行调查评估。以工业“三废”处理为重点,企业预处理与园区集中处理相结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入社会资本建成了中水回用项目,督促企业对环保治污设施进行了配套完善,基本实现废气即时监测、固废妥善处理、污水达标排放和水资源循环利用。

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制定了《中卫市环境违法和行政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不力、工作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对8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取保候审5人,行政拘留1人。先后两次对19名公职人员进行问责追责,两人涉嫌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对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依法判处犯环境污染罪,判处罚金500万元;公司法人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5万元。中卫市政府还依法对整改进展缓慢的4家企业法人进行了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抓宣传,全面营造环保工作氛围

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共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和“12369”环保热线进社区活动等宣传咨询30余次,专门印制《环保法》单行本2000余册,宣传画3000余张,向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发放,扩大宣传面。利用网站、QQ、微博等新型媒体平台发送空气质量信息和环保知识短信6000余条,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理念。每年组织“碧水蓝天情悠悠”广场环保专题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环保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做到最基层;先后两次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环保监督员、新闻媒体、工业园区和水源地周边群众代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参观环保公众开放点位,通过零距离参观,使代表们了解了企业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污水处理情况以及全市重点污染源监控、环境监测等环保能力建设情况,进一步凝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的共识。

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及时进行环保信息公开。出台了《中卫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者保密并给予奖励,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质量公报、企业环境行为公告、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媒体和群众公布,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采取邀请媒体参加环保誓师大会、组织实地采访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政府网站开辟环保专栏等形式,及时公开环保整治工作动态和最新进展情况,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办法培养环境执法队伍业务技能。先后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常纪文、自治区有关法律专家对中卫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市直各部门及全市重点企业进行了新《环保法》及解读文件专题讲座,共计举办涉及新《环保法》各类培训班30期(次),参加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分期分批组织环保系统干部职工80余人(次)参加国家、自治区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等培训班,对口学习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工业废水、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等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抓能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中卫

中卫市建成了环境应急中心,建设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控制平台,主要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排放总量及污染物浓度等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自动监控。对具备条件的41家火电、化工、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及污水处理厂,在其63个污染物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对不具备条件的29家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在其无组织烟气排放口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对其烟气排放口实行视频监控。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均与中卫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控制平台联网,实施动态监管。

一是提升了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8个,其中:沙坡头区4个,中宁县3个,海原县1个。8个站点中5个城市环境空气站点,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和细颗粒物6种污染物实施自动监测,并实时反映全市一区两县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及沙坡头区旅游景区、老城区、新城区3个区域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余点位为工业园区及特色农村环境空气点位。

同时,建设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断面(点位)6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3个。6个水环境断面中有3个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黄河干流中卫新墩水质自动站、黄河支流泉眼山水质自动站、香山湖水质自动站)。3个水质自动站可实施水温、pH、电导率、浊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等9参数连续监测,香山湖增测叶绿素,每天监测6次。黄河下河沿、清水河泉眼山、中卫市第一、第四排水沟、中宁北河子沟5个河流断面手工监测实施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六价铬等24项指标分析,每月监测1次。香山湖断面实施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透明度、叶绿素等26项指标分析,每月监测1次。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施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等23项指标分析,每年开展1次39项全分析。沙坡头区饮用水水源每月监测1次,中宁、海原县饮用水水源每年监测两次,全年累计获取有效监测数据1.72万个。这些数据反映了中卫市辖区境内黄河干流、黄河支流、主要排水沟、重点湖泊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在沙坡头区布设声环境质量监测点137个,其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109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23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5个。对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实施昼间、夜间监测,主要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定期监测,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监测。

二是提升了全市环境质量公众服务能力。适时公开各类监测信息,不断强化环境质量监测服务。目前,每天将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在中卫市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播报;将一区两县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及沙坡头区背景区域(沙坡头消防站)、老城区(官桥站)、新城区(环保局站)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在中卫市政府网站公布。按月将黄河下河沿断面、清水河泉眼山断面、中卫市第一、第四排水沟、中卫香山湖水质状况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总站上报、备案。按季度将区域、道路交通及功能区测点声环境质量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总站上报、备案。

建设美丽中卫,全市已经形成一个共识——一定要精心谋划美丽中卫建设,让中卫大地永远披绿,让黄河永远健康,让天空永远湛蓝,让美丽中卫成为幸福的家园。

如今这个共识,已经落实到中卫市的各项行动中。

本版图文均由中卫市环保局供稿